女員工搭貨梯顧聊天遭斷頭、體留機廂 老闆判賠115萬

▲女員工違規搭乘貨物專用升降梯,伸脖顧聊天慘遭斷頭身首異處。(圖/勞委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東縣知名連鎖麪包店西拉蕊」,3年前發生閻姓女員工搭乘貨梯上頭,因將頭伸出聊天,機廂天花板瞬間夾截頸部,慘遭當場斷頭事件閻父老闆及貨梯製造商協發鐵材行求償。最高法院19日認定,貨梯設計並無不當,判決廠商無須賠償,但麪包店老闆則須賠償115萬多元定讞。

麪包店蔡姓老闆最初委託協發鐵材行裝升降機用途僅限於專用載貨物,沒想到2010年7月4日,卻發生閻姓女員工爲了與同事聊天,雙腳踩在鐵欄架上,並將頭伸出柵門,貨梯一上升,她來不及縮回去,頸部慘遭瞬間夾斷,當場死亡、身首異處,頭顱落至1樓地板身體則留在上升的貨梯中。

▲最高法院認定蔡姓老闆有一半過失,判賠115萬元定讞。(圖/東森新聞、勞委會)

事後,閻父認爲麪包店對貨梯的設置管理有過失,訴請法院向老闆求償,並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鐵材行賠償。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認定,蔡姓老闆先違反設置升降機的規定,又因疏於積極禁止員工圖方便搭貨梯,有一半肇事責任,但考量被害人故意違規使用,也有5成過失等,因未上訴三審,判決蔡男賠償115萬多元定讞。

至於鐵材行部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認定,指出就「貨物專用」而言,出事的升降機安全設計符合當時科技專業水準合理期待安全性,判決協發鐵材行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