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事件追蹤:刑事自訴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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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琪手拿法院立案通知書站在法院門前。新京報記者 肖薇薇 攝

新京報訊(記者肖薇薇 沈彤)12月14日下午,杭州餘杭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杭州女子吳思琪(化名)訴郎某何某誹謗案已被餘杭法院立案受理。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7月初,吳思琪去小區門口的快遞驛站時,被隔壁便利店老闆郎某偷拍。郎某與朋友何某分別飾演快遞小哥和對面小區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編造了“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書,“經查證,郎某與何某利用信息網絡公然侮辱、誹謗他人,屬情節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10月26日,吳思琪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請求以誹謗罪對造謠者依法懲處。

14日,郎某告訴新京報記者,“我現在不想再發聲,視頻不是我們傳播出去的,具體的判決結果看法院,我該承擔的責任會承擔。”

吳思琪說,“我的經歷不是個案,而是一個社會現象,立案了,能夠讓人們知道,這是觸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對我來說,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了,終於可以長舒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