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揭誘姦上吊亡!父母聲明不究責 網肉搜追狼師「李國華」

▲才作家林女(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令人心碎卻無能爲力的真實故事。如果這件事情正在發生,我們要怎麼假裝世界上沒有人以強暴小女孩爲樂?」26歲林姓女作家昨在臺北住處上吊身亡,生前在遺作留下這句話令人心碎。父母今發聲明愛女罹患憂鬱症主因,是9年前遭補習班名師誘姦所致。不少人希望能追出書中指的國文狼師李國華」到底是誰,女作家遺作也大缺貨。有律師表示被告「李國華」恐涉妨害家庭、或利用權勢性交罪嫌,但讓被告定罪恐困難。

曾以學測滿級分榮耀,獲得媒體關注的林姓女作家,如今因自己的真實故事離開人世,讓全臺譁然不捨,「初戀是李老師。因爲李老師把她翻面,把他的東西塞進去。那年的教師節oo才十三歲,這個世界和她原本認識的不一樣。」

「如果這是愛情,爲什麼覺得暴力?爲什麼覺得被折斷?爲什麼老師要一個女學生換過一個女學生?如果這不是愛情,那滿口學問的李老師怎麼能做了以後,還這麼自信、無疑、無愧於心?」林姓女作家遺作一字一句寫着親身遭遇「如果我愛老師,老師說愛我的方式是將陽具塞進十三歲的我嘴裡;老師說我是全世界最好的禮物,卻殘酷撕裂地折着我的身體。」

即使林女父母28日傍晚透過出版社聲明澄清,不是要求大家向任何個人究責,也並非想追求(書本)銷量。即使出版社也強調「我們想要提醒各位的是,即使本書是真人真事改編,也請不要輕率將作品內容和作者經歷百分之百畫上等號。」但這個星期五卻讓許多網友、民衆心情相當低落。

目前除了林姓女作家的遺作因需求量過大,出版社緊急印製中,市面上缺貨。大家也都想了解書中的狼師到底是誰,希望能揪出來踹共。

女作家小說寫到,遭到國文名師化名「李國華」性侵,補教老師一家人搬進來的時候,曾經探訪女主角,甚至書中提到李國華帶禮物回家,最多的是從骨董店搜來的清朝龍袍,不管其女兒年齡,還是愛收藏骨董的興趣,都成爲鄉民們在網上扮演柯南追查的蛛絲馬跡,想幫忙討公道,但現實生活中卻恐怕有難度。

28日晚間李國華、書名線上版、誘姦等詞成爲Google熱搜關鍵字。對此,名律師呂秋遠表示,要構成涉罪前提是這位補習班老師跟她有上下監督隸屬關係,「而且這位補習班老師利用這樣的情況來發生性交行爲,這時候纔有可能構成(利用權勢性交罪)這個構成要件。」

推算9年前,還在讀高中的女作家已滿16歲,如果雙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爲加害人不會有刑責,再來犯案老師有沒有涉犯其他罪行?如果是利用權勢性交罪,目前還在20年的追訴期內,不過需要有相關證據

呂秋遠指出「如果父母願意提告,那在屬於告發的狀態之下,檢察官或許可以介入偵辦。」不過因爲女作家過世缺乏證據,單憑小說內容跟父母聲明,如果沒有其他人作證或其他證據,恐怕難以將老師定罪。

作家父母選擇勇敢站出來,透過聲明揭露,或許也是知道法律制裁不了這名曾經傷害過女兒的補教名師,只希望能讓更多人持續閱讀這本書,讓作家承受的痛苦被理解,使社會上有更多力量來保護性侵受害者。

另外,曾在婦幼專組偵辦性侵案的前檢察官、現爲中理法律事務所執行長的律師楊智綸,28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電訪表示,以該聲明稿推測時間點可能是在林女17歲時,很可能她迫於老師的身分、權勢而發生關係,該師就涉及利用權勢性交罪,面臨6月以上至5年以下徒刑

但因事發時間點並不明確,楊智綸提到,目前來看只知道是在林女高中時期,若是高一、15歲時,「不管雙方是否合意發生性關係,該師都涉及『對14歲到未滿16歲少女性交』」,觸犯妨害性自主罪。

楊智綸補充,該案事發已久,「可能在證據上比較薄弱」,僅靠林的小說內容和父母的聲明稿,很難將該師定罪。他也表示,妨害性自主罪爲公訴罪(非告訴乃論),既然事件已曝光,真相到底爲何,檢警應可主動分案辦理,無須待林的父母提出告訴,不過最終仍須視有無相關證據判定。

另外其實狼師也涉有妨害家庭疑慮,妨害家庭分成「和誘」、「略誘」,依據刑法240條及241條,和誘或略誘未滿20歲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者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爲猥褻之行爲或性交,分別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仍在追訴期內,只是「舉證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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