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產、網路犯罪、貪污賄賂」 近4成企業經歷過

▲36%的企業,在過去兩年內遭遇過經濟犯罪。(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近期發生銀行駭客攻擊事件,而經濟犯罪的問題到底有嚴重?最新調查報告顯示,有高達36%的企業,在過去兩年內遭遇過經濟犯罪,且近幾年來,犯罪造成的財物損失不斷增加,14%的企業損失超過100萬美元;其中最常見的犯罪手法依序爲挪用資產(64%)、網路犯罪(32%)、貪污賄賂(24%)。

根據資誠會計師事務所「2016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指出,多達36%企業在過去兩年內遭遇過經濟犯罪,較上次調查減少1%;資誠表示,以往經濟犯罪的主流類型爲挪用資產、貪污受賄、採購舞弊和會計造假都有下降,顯示企業愈來愈能預防傳統類型的經濟犯罪。

報告也顯示,網路犯罪活動較上次調查增加8%,整體佔比爬升至第二名,且有53%的受訪者認爲,在過去兩年,網路安全威脅風險愈來愈多,但只有37%的企業,具備完整的網路犯罪防制及應變計劃,將近3分之1的企業完全沒有任何因應計劃。

資誠審計服務營運周建宏表示,面對新興的網路犯罪,多數高階管理階層瞭解有限,將不利於應對風險;他建議,企業應先找出營運流程中,可能發生舞弊的風險環節,進而規劃預防機制措施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