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燒到? 聯合國撇清: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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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強調,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無關。(圖/翻攝聯合國微博)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南海仲裁案引發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官方民衆的強烈反彈,不過,中國外交部13日強調,這個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的聯合國系統國際法院(ICJ)毫無關係,裁決無效;聯合國的微博帳號發文撇清,常設仲裁法院雖和聯合國的國際法院都設在荷蘭海牙的和平宮,但它「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針對南海仲裁案對陸不利,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今天表示,這個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的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ICJ)毫無關係;與位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有一定關係,但不是它的一部分;與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個系統的,但稍有點關係,因爲常設仲裁法院爲仲裁庭提供了秘書服務,仲裁庭在庭審時候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僅此而已」。

劉振民質疑,這個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政治操作的結果。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員,四位來自歐洲:一位來自德國,一位來自法國,一位來自荷蘭,一位來自波蘭,都是歐盟成員。另外一位法官來自迦納,國際海洋法法庭最初成立的時候擔任過庭長,但長期居住歐洲。但劉振民批評,這樣一個法庭有沒有代表性?「他們瞭解不瞭解亞洲文化?瞭解不瞭解南海問題?」

他更指出,仲裁庭使用的證人,有一位在著作裡講「南沙羣島至少有12個海洋地形島嶼,可以主張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但是到仲裁庭作證的時候卻說「一個都沒有」,「哪有這樣的專家?」

同時,劉振民也批評,有的國家說,這個裁決是有約束力的,有關當事方要執行,「這是騙人鬼話,這麼沒有公信力的裁決,誰會執行?」中國政府立場很明確,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另外,聯合國的官方微博帳號也發文指出,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這座建築非營利機構卡內基基金會爲國際法院的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建造。聯合國因使用該建築每年要向卡內基基金會捐款。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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