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梯機被迫閒置 殘疾人行有礙

電動爬梯機一臺20萬到30多萬元,租比買划算,行動不便民衆住在無電梯老舊公寓,沒有它,出門難,回家更難,現在卻有爬梯機器閒置不出租。

臺北市爲例,臺北市社會局提供伊甸基金會臺大醫院輔具中心的爬梯機租借管道,還有多扶公司民間業者提供商用租借服務,是出借率最高的輔具之一。然而,近10個月來,政府公家單位暫停出租數十臺爬梯機。

記者致電伊甸基金會經營的北投耆福老人中心,詢問爲何不再提供月租、日租爬梯機的服務,耆福老人中心人員告知:「因爲爬梯機還沒有取得醫療器材認可,有需要的人,可改向多扶公司租借。」

然而,同一款爬梯機卻在多扶繼續出租,多扶公司解釋,在諮詢法律意見後,爲了安全起見,爬梯機必須由他人操作,多扶不提供租借回家,而是專人到府操作機器,市區接送上樓或下樓單次費用500元,因爲需求者衆,最好先預約。

公寓居民需要爬梯者,不僅僅是老弱殘病固定上醫院洗腎,就醫的醫療需求,偶而也要出門散心透氣心靈需求。

以住在40多年老公寓4樓的李爺爺爲例,他失智又中風,每次看病,外孫和看護不是揹就是擡才能出門;孫子出國留學期間,李奶奶請119救護車送李爺爺上醫院。問題來了,救護人員只負責用特殊擔架擡李爺爺下樓,回家上樓得自己想辦法

李奶奶說,自從社會局停止租借服務之後,改向民間公司預約,錢花得比較多還算小事,最怕李爺爺突然發燒、出狀況,臨時找不到人幫忙擡李爺爺上下樓,到了後來,李爺爺直到過世都幾乎不出門,遑論教堂做禮拜。

導致公營部門的爬梯機暫停出借,是卡在醫療器材認定爭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呂在綸指出,目前沒有一臺爬梯機通過第一類醫材合格登記,由於民衆需求高,主管機關基於人道考量,雖然爬梯機都不合格,但也沒有取締。

食藥署今年9底公告簡化爬梯機醫材查驗登記標準,呂在綸說,希望符合民衆需求的爬梯機業者趕快辦理登記,讓民衆能租能用;否則,只要有第1家合格業者出現,其他不合格的業者,將面臨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裁罰。10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