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複製貼上 打混法官陳靜茹遭彈劾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監察院14日以製作明顯錯誤的判決書並送給案件當事人爲由,召開彈劾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靜茹審查會,最終10票比3票彈劾成立。提案彈劾的監委黃煌雄劉興善表示陳靜茹的行爲,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損害司法威信,因此提案調查並親自約詢。▲監委黃煌雄。(圖/本報資料照)監委的調查報告指出,陳靜茹99年因爲手中民事案件判決時,判決書仍未製作完成,爲了避免遲延交付判決原本,竟然複製其他毫無關聯的他案判決理由調整段落之後再貼到判決書上,讓判決格式外觀看起來是對的,然後就將電子檔上傳到法院的資訊系統,直到不知情的書記官將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後,事情曝光原告被告當事人,收到判決書都覺得怪怪的無法理解,向法院反映,但陳靜茹依然沒有更正判決書的內容,直到約莫一年後,案子在二審辯論時被高院法官發現存在兩份判決書,陳靜茹才做了更正的裁定。黃煌雄與劉興善都認爲,民衆對司法公信的要求很高,訴訟當事人都期待法官以如履薄冰的嚴謹態度,審慎處理攸關人民重要權益之每一件訴訟案件,但是陳靜茹先是草率地任意複製他案判決理由,貼至裁判理由書中,發現錯誤時又沒有在合理期間內裁定更正,已經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其違失之行爲核與公務員服務法、民事訴訟法、法官守則等規定均有違背,因此提案彈劾,監院也在上午的審議會中以10票比3票通過彈劾。陳靜茹曾在被移送監院調查時,透過北院發言人賴劍毅解釋,99年間,她因加班趕年底結案,可能是因爲案件較多才導致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