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18萬「賠免驚」?消基會:沒誠意還想吸客迴流

胖達人重新營業民衆陸續拿發票來退費。(圖/記者盧姮倩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胖達人」(パン達人)27日恢復營業,經過3天歇業休息,上午有不少民衆帶着發票到店裡退費。消保官表示,市府只罰業者18萬元,讓年營業額達6億元的胖達人「罰不怕」,還拒絕3倍購買金額的提案,僅願意以 25%金額的禮券「回饋」消費者,分明是「沒有誠意還想借機吸引顧客迴流。」

胖達人27日起重新營業並接受消費者退費,對於添加香精涉嫌欺騙消費者,上午開門前,所有店員一鞠躬向顧客道歉。經由26日與消基會協商後,胖達人拒絕3倍購買金額的提案,顧客只能憑發票退還現金,以及25%禮卷賠償,但是得等到 10月1日才公佈退費結果,若選擇直接在現場麪包,金額是發票面額的1.5倍。另外,各分店從27日起,一連10天舉辦75折優惠活動。

原本消保官認爲最有誠意的退費規則是,從2010年開店算起,只要持有發票、信用卡簽單等憑證的消費者都可要求退費,並賠償3倍的購買金額,但胖達人董事長徐洵平認爲,3倍賠償金額恐達10億元,等於是「判胖達人死刑」。

消基會對此表示,雖然胖達人被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18萬元,但比較起年營業額6億元的進帳,簡直是九牛一毛,過輕的罰則對許多不肖食品業根本不痛不癢,這樣「罰不怕」的制度漏洞,從過去的塑化劑、毒澱粉事件就能看得出來。

消基會也表示,儘管胖達人使用的「人工香精」爲非工業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但食用過量仍可能造成肝功能異常等症狀,而且業者廣告中大肆宣傳產品「不含化學添加物」,更是嚴重欺瞞消費者,要許多爲了健康而購買的民衆情何以堪

消基會表示,胖達人的類似事件不可能是個案,爲維護消費者權益,也提出4大點呼籲,「『消費者保護基金』應早日法制化」、「食品類廣告不實裁罰金額應不得低於《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衛生單位應加強稽查其他食品業者是否有不實宣稱情事」、「業者應誠信經營、誠實標示面對消費者」,希望「業者盡得其利、消費者盡受其害」的法律漏洞能夠儘速被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