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家兩次爸爸中風求照顧 女兒曝「從小零記憶」拒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南陳姓女子去年8月間突然接獲社會局通知,離家多年的父親中風失能,需要有人照顧,但一想到從小到大自己和母親一共被「拋棄」兩次,加上目前婚後也有一對子女要扶養,實在沒有餘力,因此決定向法院提告請求減輕或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最後獲得臺南地院法官裁準。

陳父目前因爲中風失能,需要他人照顧生活起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陳女在判決書中提到,雙親結婚9年就離婚,自從有記憶以來,自己都是由母親、外婆照顧長大,父親在婚姻期間就算偶爾回家也不會支付家庭生活費用,離婚前2年更是乾脆一走了之,音訊全無,全靠母親一人從事餐廳外場服務生美容師成衣工廠車縫人員等多項工作,才勉強撐起生活開銷。

陳女無奈地說,母親辛苦打拚2年後(離婚那一年)生活總算好過一點,母女倆才一同租屋同住,沒想到這時候父親突然出現,原以爲家人終於可以團聚,結果仍是一場空,母親失望之餘決定協議離婚,之後她就再也沒有見過父親,直到2019年8月接到臺南市社會局通知,才知道父親中風失能,希望家人出面接手照顧。

▲陳女是由母親和外婆帶大,對父親幾乎可以說是毫無印象

然而,對於從未扶養過自己,甚至在腦海中連一點相關記憶都沒有的父親,陳女心中只感到無奈以及不公平,加上她已經結婚,還有一對兒女及母親要扶養,實在沒有多餘的心力財力能支付父親的生活費用,因此決定提告請求法官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由於陳父對於未盡責扶養女兒一事沒有爭議,臺南地院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他離婚之後隨即再娶,但同樣沒有對第二段婚姻所生的子女盡責,先前也已經被法院裁準免除扶養義務(針對第二段婚姻),可見他沒有家庭責任、對子女不聞不問等行爲都是事實,最後裁準陳女的訴求,爲兩人的父女緣分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