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不賠?跑馬心臟病發跌倒 意外險不一定給付保險金

全球許多跑友馬拉松鐵人三項運動。(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近年來瘋路跑,從馬拉松到越野跑、溯溪、攀巖戶外活動人次不斷成長,發生意外事故率相對增加。華南產險提醒一般的意外險並非理賠所有事故,若在活動中因本身生理機能問題,引發疾病發作而發生的意外事故,便未屬於意外險保障範圍內。

民衆在投保意外傷害險之外,也可以考慮投保相關的健康險,提供特定傷病住院醫療等保障。

華南產險健康暨平安保險經理陳永鬆表示,意外險爲一年一保,不必綁長約,保費較低,以產險業推出的專案型意外險來說,年保費千餘元起,建議家中所有成員包含小朋友,都可以考慮投保基本的意外險保障。

只是民衆要特別留意法律規定被保險人投保此類意外險時須年滿15足歲,如果未滿15足歲,其理賠金給付項目不包含死亡保險金的保障。

陳永鬆說,一般俗稱的意外險或傷害險,其實就是意外傷害保險,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到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體受傷、失能或死亡時,保險公司便會依約理賠。

只是民衆常會誤解的地方,就是所謂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像是路跑不慎拉傷腿,走路時被地上突起等障礙物絆倒受傷,去聽演唱會人羣推擠踩踏挫傷等,即符合意外險的理賠範圍。

產險公司提供的意外險商品,多是在被保險人身體受傷、死亡及失能、重大燒燙傷、搭乘大衆運輸工具或搭乘客電梯火災特定事故、車輛交通事故,依約理賠之外,還會提供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和住院日額)、出院慰問金身故失能保險金。

但若非是意外造成的傷痛,而是因爲本身疾病併發的狀況,保險公司便無法依約理賠意外險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