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短線交易賺近60萬元 中科曙光董事長被立案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黃一帆 4月19日晚,中科曙光(603019.SH)公告,董事長李國傑在4月19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李國傑涉嫌短線交易中科曙光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其立案。

中科曙光稱,本次事項系對李國傑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董事會運作及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李國傑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

此前,中科曙光曾披露過上述短線交易的相關事項。

4月12日,中科曙光公告稱,在近日收到李國傑出具的《關於親屬短線交易的情況說明及致歉函》,獲悉李國傑的配偶張蒂華於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買賣公司股票。根據相關規定,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

據公告,經中科曙光覈查,張蒂華自2023年3月3日起持有公司股票,並於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累計買入中科曙光334.33萬股(141筆),累計成交金額合計1.54億元;累計賣出中科曙光334.26萬股(91筆),累計成交金額合計1.54億元;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稅等稅費後累計收益58.98萬元。截至4月12日,張蒂華尚持有公司股票700股。

框內爲張蒂華短線交易中科曙光期間的股價走勢

中科曙光稱,在獲悉該事項後,公司高度重視,並及時覈查相關情況,李國傑及其配偶張蒂華均對上述違規行爲深表歉意並積極配合覈查。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中科曙光稱,“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按照上述規定,張蒂華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所獲收益及後續收益應歸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蒂華已將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58.98萬元全額上交至公司。

對於張蒂華進行短線交易的動機,中科曙光稱,張蒂華未能正確理解短線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主觀故意違規情況。其交易期間未徵詢李國傑意見,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爲,繫個人根據證券市場已公開的信息並基於個人判斷而獨立作出的投資行爲,李國傑不知悉其證券賬戶交易情況,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謀求利益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中科曙光董事長李國傑年薪爲24萬元,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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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一帆經濟觀察報記者

華東新聞中心記者關注上市公司的資本運作和資本市場中所發生的好玩的事,對未知事物充滿好奇,對已知事物挖掘未知面。關注領域:上市公司、券商、新三板。擅長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