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AV女優鄙視性工作者太矛盾 宜蘭地院輕判應召業者

▲鄙視賣春捧AV女優宜蘭地院輕判應召業者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最近審理的3起妨害風化性交易案都輕判2個月到半年,法官認爲,外界都鄙視工作者,卻對日本的AV女優趨之若鶩,這是很矛盾的,纔會選擇輕判;宜蘭地檢署也尊重判決,不打算上訴。

穿着洋裝車上慢慢走下來,還不忘再拉一下迷你裙,蹬着高跟鞋扭腰擺臀走進大門,應召女子跟着馬伕進到旅館準備接客,卻被埋伏員警逮個正着。過去只要賣淫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根據刑法第231條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通常應召女子初犯會判半年以下,如果是應召站業者,初犯判半年,累犯則是1年以下。

但宜蘭地方法院最近審理礁溪溫泉區查獲的3起性交易案,判決卻跌破大家眼鏡,只輕判2個月到半年,可易科6萬到18萬元罰金,法官明顯「手下留情」,主要原因是,合議庭認爲,提供性服務的工作者大部分都是弱勢女性,但現階段社會對於性工作者這個議題大多避而不談,對性工作者都投以鄙視眼光,卻對AV女優趨之若鶩,把她們當成高人氣偶像明星看待,甚至不少廠商還砸大錢找她們代言,非常矛盾。

合議庭認定,這些應召業者沒有以強暴或脅迫手段逼迫女子賣淫,也沒有不當剝削情形,惡行非重大,因此選擇輕判。(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