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6連霸」議長涉貪遭6罪起訴 1千萬元交保

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涉貪,4日遭澎湖地檢署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涉嫌利用職權,向澎湖縣政府車船處施壓預算、並介入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關說人事等5案,收受「回饋金」174萬元,澎湖地檢署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6罪起訴劉陳昭玲、機要陳淑美2人。劉陳昭玲已被羈押近4月,檢方將於今(5日)將本案移送澎湖地院審理,由法官裁定是否羈押,法院考量劉陳已認罪,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且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而且要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劉陳昭玲涉貪簡表

澎檢也查出,檢廉執行本案搜索前,劉陳昭玲指示機要陳淑美刪除議會監視器畫面,涉嫌滅證並與涉案人勾串,懷疑有人事前通風報信,並將偵查秘密外泄給劉陳昭玲,將另案偵辦。

起訴書指出,劉陳昭玲涉嫌利用議長職權,藉預算案向車船處施壓、並關說車船處售票員、文光國小校護、消防局消防員、衛生局等人事案,事後劉陳昭玲指示陳淑美索取7.5萬元至100萬元不等「回饋金」,涉嫌貪污。

檢方認爲,劉陳昭玲長期擔任澎湖地方民代,竟利用民代身分對縣府局處首長施壓喬人事,事後向請託者索賄,中飽私囊,又有滅證及勾串犯行,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另機要陳淑美因羈押後,坦承犯行並供出關鍵案情,且未獲取金錢利益,請求從輕量刑。

至於前車船處長賴淨明8名涉案官員因坦承犯行,檢方均給予緩起訴處分,並命其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30萬元不等處分金。

另劉陳昭玲被控圖利違建部分,檢方認爲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籍的劉陳昭玲,自25歲投入澎湖縣議會議員選舉,立足澎湖政壇40餘年,還創下連10屆當選、未曾落選紀錄,並連任6屆議長,創地方自治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