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淮南:兩岸人民幣清算MOU今簽定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中央銀行31日召開記者會,宣佈「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已於31日簽署,下週起OBU與OBU間即可相互拆借人民幣,並自簽署起60日內,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至於我方清算行,央行總裁淮南表示,將會盡最快選定。此次簽署MOU內容,首先由雙方各自同意一家貨幣清算機構,按照雙方法規,爲對方提供己方貨幣之清算及清算服務。同時,兩岸金融機構可互開相應幣種代理帳戶辦理多種形式結算業務,其次,對貨幣清算機構的管理合作,如訊息交換與保密、業務檢查危機處置及聯繫機制等。央行表示,此次簽署合作備忘錄不但落實了「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也是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央行強調,目前雙方已積極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訂修法規及選定清算行等,以期貨幣清算機制及早實值運作,並將探討「兩岸貨幣互換機制」(SWAP)等其他合作事宜

彭淮南多次強調,MOU的簽署是「人民幣清算服務」的起步,後續來有很多步驟要走,央行會盡最大努力與對岸協商,使該項服務儘早落實;但事涉兩岸,時程非我方所能完全掌控。彭淮南以香港爲例,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與大陸人民銀行(PBOC)於2003年11月19日簽署諒解備忘錄,但到2004年2月25日香港人民幣清算服務才正式啓動。至於清算行的選定,彭淮南表示,除了必須在對岸設有分行外,而其餘的評選標準則將公告給銀行知道,並儘快選出我方清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