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法官偏頗 柯建銘:馬英九是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

臺北地院審理總統馬英九在2013年引爆「9月政爭」的泄密、教唆泄密案,一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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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案一審無罪。(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指控涉嫌泄密、教唆泄密案,全案經審理5個月,25日下午4時宣判,臺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極其離譜」,「馬英九成爲超越憲法法律的總統,彷若帝制再現!」他呼籲檢方一定要上訴到底。

「馬王之爭」衍生的司法案有兩部分,其中立委柯建銘自訴案,主要針對2013年9月1日馬英九涉嫌教唆黃世銘泄密給柯自己,一審臺北地院判馬無罪,目前全案仍在高院審理中。

另外,今年3月14日臺北地檢署以馬英九涉犯泄密、教唆泄密、違反個資法、違反通保法等罪名起訴。不過,檢房今天表示,馬英九雖有泄密行爲,但具有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處理院與院之間爭議,至於教唆泄密部分則證據不足,因此判處無罪。

針對馬英九泄密案一審無罪,柯建銘說,當初九月政爭,馬英九爲了自己的政治利益,絲毫不顧身爲總統應有「憲政捍衛者」的神聖責任,竟然破壞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棄民主法治敝屣,要求江宜樺逼退曾勇夫,教唆黃世銘泄密,再撤銷王金平黨籍與其立法委員資格利用國家機器進行政治鬥爭,使臺灣民主大開倒車。

他失望表示,非常不幸的,今日法官竟然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極其離譜」,他們的認定也與卷內事證不符。法官認爲馬英九在本案,是在行使院際調解權,但是,當時的情況根本是馬英九違法亂紀、毀憲亂政,操作政治鬥爭,根本不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法官的不當見解,不僅毫無憲法常識,更是惡意曲解憲法,恣意擴大解釋憲法第44條,將馬英九的行爲解釋爲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所以符合刑法第2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如此判決顯然是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馬英九成爲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彷若帝制再現!」

柯建銘還說,馬英九早已承認,有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此種行爲已構成教唆泄密的犯罪行爲,法官竟爲其脫罪,昧着良心枉法裁判,爲其脫罪,實令人難以信服,踐踏司法的尊嚴;況且,檢察官與他都已提出大量證據,馬英九的犯罪行爲已致毫無可疑的地步,先前黃世銘泄密已被判刑有罪,馬英九教唆泄密竟然得以脫身,「奉令的人有罪,下令的人卻全身而退」,法官如此的枉法裁判,如此的偏頗馬英九,何以杜全臺灣人民悠悠之口,何以相信司法?「司法是必須改革的!」

最後,柯建銘引用《論語‧爲政篇》說,「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當法官做出正確判決,懲奸除惡,就能夠讓民衆相信司法、相信正義,但如果法官錯放破壞憲政體制之人,那要如何讓民衆信任司法,要如何盼望司法改革能夠順利進行?他對於馬英九的提告,是爲了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法無上下,總統犯法庶民同罪」,今日判決,相信無人可以接受,呼籲本案檢察官絕對要上訴到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