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司改會推陪審制將釀災 劍青檢改:勿利用殺警無罪趁亂偷渡修法

嘉義地院判鄭嫌殺警無罪,引發修法大戰。(圖爲資料照/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嘉義殺警案審判兇手無罪,引起警民憤慨,主張廢死的民間司改會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還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總統府立法院,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對此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殺警無罪案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老酒問題法官「巧婦難爲無米之炊」,呼籲司改會不要利用民憤,趁亂偷渡陪審制,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釀成大災難。

劍青檢改7日發表的聲明全文如下:

呼籲司改會立場一貫 勿利用殺警無罪民憤偷渡陪審

一、本次嘉義地院判決殺警被告無罪,引發民憤,但根源問題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太過老舊,監護上限只有五年,法官「巧婦難爲無米之炊」。美國加州對無罪的殺人精神病患,可以判送精神病院同等法定最重本刑紐約州和德國的監護隔離甚至沒有期限。當前解決方案,不是胡亂責怪法官,而該學習先進國家,儘快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限,而非趁亂偷渡無關的陪審制,愈搞愈糟。

二、刑法闕漏,就如廚師炒菜時,因材料不足煮得難吃被罵。這時應該趕快提供材料纔對,若不提供材料,卻說要找十個人一起進來炒,這不是很愚蠢嗎?民間司改會不去提議修刑法,卻跳針說要陪審制,這對臺灣有幫助嗎?

三、人貴誠信,前後一貫,團體尤然。民間司改會一貫主張廢死,經常高喊有罪冤枉,力爭再審改判無罪,謂之保障人權」。今法官判決無罪,民間司改會卻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立法院,痛斥司法院疾呼速採陪審制,請問民間司改會是否反對該無罪判決?難道本案以陪審團審理,就可以重判被告以平民怨?這是民間司改會的立場?還是藉助民憤之機,趁亂推動陪審制?

四、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於4月23日立法院公聽會上,公然稱:其在去年1月與司法院進行協商,雙方已達成參審陪審兩制並行之共識,且已研擬條文完成,司法院現在竟然違背承諾,不支持陪審云云

近日殺警無罪案引發喧然大波後,林永頌律師又代表司改會在立法院前說:「司法院爲何可以自己擅斷排除陪審制?」、「司法院這種害怕人民的態度是錯的。」竟毫不遮掩大言介入修法,令人驚愕。單一民團竟能長驅直入司法院與院長秘書長平起平坐?平等「協商」完成陪審制修法草案細節?是否有依《遊說法》第13條、第14條、第17條辦理「遊說登記」及「遊說者申報」?身爲法律團體應當說明清楚。

五、本會呼籲,民間司改會就本案若不認爲嘉義地院法官錯判,便不應利用此民憤機會偷渡陪審,建議其他民團認清事理,明(8)日莫輕易跟風起舞,此事件與法官恐龍無關,純粹刑法規定陳舊不足,應增修刑法監護處分期限。陪審制不能解決殺警無罪問題,誤導亂推反而延誤臺灣病情,錯上加錯,釀成更大災難。

療愈!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

痛毆母「全身瘀青慘死」稱腦中有聲音控制 啃老女碩士判18年

滴滴出行」來臺上路...90萬美金資本「繞道」 樂迪科技負責人遭起訴

阿嬤防疫悶很久了!孫帶老人家外出吃飯 回家和心急爸吵架互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