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少年」黃琪爽住飯店 獲輕判1年8月易科60萬定讞

▲騙扁少年黃琪多次爽住五星級飯店,二審判刑1年8月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以騙倒前總統陳水扁的「騙扁少年」黃琪,因假冒國泰集團公主蔡佳玲名義,多次以折扣優惠價入住五星級大飯店用餐一審遭判刑2年10月,案件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期間,他曾當庭暈倒、多次放鳥未到庭,花招極多。全案於31日宣判,高院認定他犯案7次,因他與飯店均和解,因此輕判1年8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定讞。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對外謊稱有多年的塔羅牌占卜資歷,2008年間,當時官司纏身的前總統陳水扁經友人介紹,密訪黃琪,並算出不利官司的結局。後媒體多方查證,發現黃琪所有的身分資料全都造假,他因此以騙倒陳水扁的「騙扁少年」而聲名大噪。不過黃琪之後爆發多起詐騙案件,2011年間他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頂級黑卡」,虛設人頭公司,盜刷新臺幣600多萬元兌現入帳,2013年間判刑7年定讞。

黃琪假釋出獄後故技重施,2016年5月間,他冒用國泰集團蔡萬霖大房三子蔡鎮宇獨生女蔡佳玲的名義,向多家五星級飯店索取訂房優惠,包括臺北喜來登飯店、晶華酒店、國泰商旅等多家業者受騙。檢方起訴後,一審將他判刑2年10月。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黃琪多次放鳥合議庭,不願出庭。而他出庭時,也是花招百出,不斷稱病,均是坐在輪椅上由律師推入法庭;另外只要媒體出現,他就以毛毯包裹身體,不願露出原本面目,即便6月間氣溫高達33度,他仍包裹毛毯出庭。另外他也曾當庭暈倒,被合議庭緊急連絡救護車,送醫急救。

二審於31日宣判,高院認定他犯案7次,成立7個「詐欺得利罪」,考量他與被害飯店均達成和解,雖然金額不高,但飯店均願意原諒他,並簽下和解書。高院因此對他每個犯行,分別宣告2到6月不等的刑期,合併執行1年8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