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同居人女兒北上尋母 他伸狼爪硬上下場慘了

騙同居人女兒北上尋母,他伸狼爪硬上下場慘了。(中時資料庫)

一名男子見同居人15歲女兒善良可欺,不時傳簡訊誘使她北上找媽媽,還宣稱「很想妳」,事後少女北上尋母時,該名男子竟然趁着凌晨睡覺時強行硬上,少女回到生父家時,同父異母的哥哥見她神情有異追問,才揭發少女母親同居人的獸行,新北地院審理後男子惡行重大,重判8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15歲少女,與生父一起住在臺中市,但常自行搭車北上尋找已經離異的母親,因此常借宿在母親的同居人住處。,但母親同居人心懷不軌,於107年12月初邀約少女北上住處過夜。

少女抵達後,隔日還陪同母親的同居人前往夜市擺攤,當天凌晨1、2時許,母親的同居人竟然偷偷潛入少女房間,對身體進行猥褻,但遭到少女推開抗拒,但他仍不收手,持續強行硬上。

隔日少女立刻匆匆返回臺中,但回到家後因神情有異,同父異母之哥哥立刻關 心而追問發生何事,少女才向哥哥透露母親同居人的惡行,並在哥哥陪同下前往報警。

母親的同居人辯稱:少女在那兩天晚上確實有睡在他的牀上,但沒有跟她發生性行爲,也沒有碰觸她的身體,第二天晚上,他都在電腦桌玩手遊,到了早上 6 點多才睡,事後還叫少女起牀並騎機車載她去車站。但經警方測謊,同居人都並未通過。

法官審理後認定,男方身爲少女生母之同居人,竟不知善盡保護教養年幼乙之責,還爲逞個人之私慾,竟然對少女強制性交,不僅造成少女幼小之身心受有傷害,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氣、長幼倫常之社交關係,惡性重大,且犯嫌案發後自始否認犯行,未向少女及父親和解且表達認錯道歉,顯見其毫無悔意,判處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