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頂新案的起訴是實踐正義,還是搶滿滿版面的大平臺?

文/陳芳宜(作者企業法務

頂新混油案二審宣判,雖然媒體們把焦點放在所謂「調合油標示不實」這件事上,但事實上,這完全是混淆了焦點,純粹是頂新哪項有罪就報哪項,無罪的沒人要看就置之不理的媒體日常。真正吸引筆者注意的,是大統假油,頂新到底知不知情這件事上。

在大統橄欖油摻入銅葉綠素的假油事件爆發後,媒體大幅報導頂新名列向大統買油廠商之一,其後,這件案子就莫名進行了細胞分裂董事長魏應充等人的部分臺北地檢署起訴,負責採購的課長則是被屏東地檢署起訴,而且還是和其他案子一起,全國總共六地檢署同步起訴;當時檢察官們意氣風發,正氣凜然的開着記者會,控訴頂新根本早就知道大統賣的是混油,至此,風向已定,頂新也就成了黑心廠商的代名詞,從此連拜媽祖也會被閒言閒語。

但,如今臺北法院的二審結果卻顯示,「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知悉或預見原料油摻混可能發生」,不僅頂新向大統購入原料油的價格並未低於市場行情,進貨的原料經過檢驗也正常,甚至頂新的會議紀錄「除了關注原料價格變動以外,也有提升品質的指示」,對照檢察官只因爲魏應充開會時講了一句「關注原料價格變動」就指控頂新爲了壓低成本不顧品質,難道是檢察官眼睛不太好看不見別的字眼,還是檢座真如此精通斷章取義的真諦

不僅如此,北檢還「追加起訴」了臺中高等法院審理中(一審爲彰化地院審理)的越南豬油的部分,又想當然爾的被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真不知在演哪出?當初六地檢署同步起訴,已曾被部分法界人士懷疑是否是爲了順應民意而「協調」的結果,如今北檢不僅追加起訴別人正在審理的案子被打臉,大義凜然稱頂新早就知道大統賣假油的指控,又根本只是會議紀錄沒看仔細而已,真讓人懷疑面對頂新案,檢察官們是以追求真相爲宗旨,還是當成各地檢察署搶滿滿版面的大平臺

●作者陳芳宜,任職企業法務。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