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壹週刊》=150億?神秘買主屈指可數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傳媒4日公佈訊息,指第三方有意購買該集團臺灣印刷媒體業務及若干資產,包括臺灣蘋果日報、臺灣爽報及臺灣《壹週刊》合併本。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曾公開誇獎林志玲,是「天下第一尤物」。(圖/東森新聞提供)

香港壹傳媒同日發出重大聲明,表示有「第三方」正在與他們洽購中;消息一傳出,立刻引來臺灣媒體圈一陣錯愕。

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嘉聲發出「組織調整信」給員工,表明:「洽購期間,請同仁如往常一樣的作業。」

在張嘉聲的組織調整信中,提及「該項披露是依照香港聯交所條例刊載,不代表集團已確定出售該等業務。集團將於未來數星期與有興趣第三者進行接觸及洽商。」壹傳媒指出,並無就這項交易訂立具法律約束力協議,而交易條款條件仍處於初步磋商階段

《新新聞雜誌》在今年4月曾報導,黎智英有意賣掉一直虧錢的壹電視,甚至整個壹傳媒在臺灣的業務。

電視新聞臺輾轉掙扎了3年,好不容易在2011年7月從NCC那邊拿到執照。從目前外界能掌握的資料來看,一直處於虧損的壹電視被排除在購買名單之外。

壹電視從籌募至今已經投入至少40億元,但是到目前爲止仍無法轉虧爲盈。

根據《東方日報》2012年7月27日的報導,壹電視業務連續三年累積虧損高達17.22億港幣(摺合新臺幣約66億),網站虧損也達1.306億元港幣(新臺幣約5億),該兩項業務連續三年虧損達約新臺幣71億元。

《新新聞》在4月報導時,轉述銀行界入士說法,指出黎智英委託投資銀行找買主,開出來的價碼是5億美元(約150億新臺幣),其實能吃下蘋果的神秘買主,看來也是屈指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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