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助農民脫貧 卻擴大地區差距

樊鵬。(取自網路

樊鵬現任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室主任,同時也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負責或參與多項省部級(包括香港課題專案,涉及如政府行政改革決策體制福利智庫體制等。

大陸官方對阿里巴巴集團的壟斷行爲,重罰182.28億元人民幣,導致市場擔憂重罰會打擊平臺經濟發展。而樊鵬12日在觀察者網以〈平臺經濟幫了滯銷農民,卻也讓他們的差距越拉越大〉爲題指出,平臺經濟在大陸的脫貧攻堅事業中發揮很好的作用,但從全世界範圍來看,技術經濟尤其是平臺經濟,對於縮小地區差距,就目前的研究文獻來說,幾乎沒有正面經驗

樊鵬說明,平臺經濟能讓中西部地區賣出一些農產品,並把貧困地區的農產品帶到有消費能力地方。但也要意識到,大趨勢是中西部地區的技術人才偏向從本地朝向技術經濟更發達的地區流動轉移。

他指出,不同的區域之間,如技術密集型地區與非密集型地區;城鎮農村之間,在技術經濟的發展上實際是失衡的。考慮到這一點,新型舉國體制確實應該有所幹預,有所作爲。

另也有觀點提出,爲兼顧社會公平,政府對平臺企業監管同時,可針對壟斷企業的超額利潤,建立特殊徵稅或分紅機制。對此觀點,樊鵬舉例西方學者曾提過一些激進思路,認爲不對技術巨頭公司結構所有權控制權定價權,進行系統干預的話,集中壟斷難以避免。也就是說不變成一種「公共性質」財產的話,很難通過現有反壟斷措施去改變。

樊鵬也說明,這些說法中的「公共性」不一定是由國家直接接管或控股,而需要找到一個恰當形式。例如由工人消費者、政府官員公衆等衆多利益相關代表,組成自治公共信託機構,同時嵌入式民主管理結構、新的公共利益原則方式下,對平臺公司進行結構性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