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法務站長 監督政府不是被指揮

NCC下週一將邀請網路業者就《數位通訊傳播法》進行討論,PTT法務站長昨在批踢踢上說明是受資策科技法律研究所邀約,參加一個產業座談會,討論是網路假訊息議題,裡面有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討論,去就是表達PTT的精神立場,「不希望被我們監督政府任意的指揮」。(摘自YouTube中天新聞臺

NCC下週一將邀請網路業者就《數位通訊傳播法》進行討論,PTT法務站長昨在批踢踢上說明是受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邀約,參加一個產業座談會,討論是網路假訊息議題,裡面有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討論,去就是表達PTT的精神與立場,「不希望被我們監督的政府任意的指揮」。

他指出,陳述站方言論自由的堅持是此行的目的,不是爲立法管制網路言論背書,會答應去主要是考量到像自己這樣不營利、也幾乎沒有資源學術網路BBS,跟其他主要平臺性質不同,如果自己不說,很難有其他性質相類似單位會幫忙說,也比較難說清楚。

他表示,雖然說的效果可能有限,但比不說好,如果能有點影響,也比立法後還要去衝撞好,且如果淪爲甚麼橡皮圖章想必系統部那邊也不會願意。另監督政治活動是言論自由的重要功能,其中當然包含對於對政府的監督。所以法制面上,平臺角度就是不希望被監督的政府任意指揮。

此外,擔任網路媒體採訪編輯Claire認爲,目前對數位通傳法還是有疑慮,因爲所謂危害公共利益與不實言論的標準要怎麼界定當中會不會存在惡意舉報,或淪爲商業競爭惡鬥工具,加上舉報人本身是否需負擔相對責任,還有與言論自由之間產生的牴觸,都是需要考量的東西

文大新聞系教授伯仲則表示,馬來西亞德國法國國家都有類似法律,一旦網路出現假新聞或是色情訊息,政府可要求平臺業者下架。但他提醒網路具有國際性,《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真能發揮管理功能,要好好思考,例如我國網路分級制度,在歐美日本就不見得OK。

「現在政府是管得到就拚命管,管不到的就視而不見!」莊伯仲表示,網路一直變動,尤其數位匯流趨勢,管理上不能網路和電視分開處理,這樣才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