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3臺鐵前局長不起訴! 交部:督導不周仍懲處

普悠瑪翻車事故至今仍歷歷在目,現在大家關心後續相關人員懲處。(資料照/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普悠瑪列車第4632車次去年10月21日發生翻覆意外,造成18人罹難,宜蘭地檢署歷經7個多月追查,全案偵結,起訴臺鐵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吳姓綜合調度所長及尤姓司機員等三人,臺鐵前局長周永暉范植谷、鹿潔身不起訴處分交通部表示,尊重司法單位調查及起訴的決定,但前三任局長仍應負起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將在行政責任調查獲覈定後懲處。

交通部表示,林佳龍部長指示加強就主風泵檢修、ATP遠端監視系統、普悠瑪列車採購及驗收等層面釐清問題及究責,因此展開行政責任調查,加重並擴大主管級人員的懲處。交通部說,宜檢雖認定前三任局長無涉刑事責任不起訴,然仍應負起督導不周之行政責任,因此交通部仍將在行政責任調查獲覈定後進行懲處。

另一方面,交通部也將全力支持家屬的訴求,配合行政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就本起事故重啓調查。

交通部指出,林佳龍部長數度與罹難及受傷者家屬懇談,除主張提高賠償金額度,也要求從優從速協助傷者賠償,協助傷者復原;另也正在研商車商求償及扣抵保證金談判。交通部表示,臺鐵除已改善人員訓練及列車檢修SOP,也已加速辦理彎道安全改善等工程。針對宜檢偵結所公佈的資料,交通部也將審慎檢視,作爲接下來提升安全及內部檢討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