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臺鐵求償6.1億 日製造商反批鑑定報告偏頗

臺鐵6432次的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出軌翻覆,造成重大死傷,鐵局認爲列車供應商住友商事」提供瑕疵列車與事故相關,提告求償6.1億餘元。(資料照/王英豪攝)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瑪號列車出軌翻覆,導致18人死亡、288人受傷,臺鐵局認爲供應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提供有瑕疵的列車,提告求償6.1億元。臺北地院開庭,列車製造商委任律師以參加人身分出庭,表示事故主因司機超速,與列車瑕疵無因果關係,且臺鐵局委調查的鑑定報告非常偏頗,可信度有待商榷。

事故發生後,臺鐵局委請「臺灣世曦工程顧問」分析事故原因,及與列車機組件缺失的關聯性,認爲事故列車主風泵設計不良,致動力時有時無,且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連線調度員無法收到告警訊息,及時提醒駕駛處理。

臺鐵局提告主張,依雙方採購契約,住友商事應提供無瑕疵列車給臺鐵,驗收時卻未將ATP遠端監視等功能納入測試計劃,且列車確有主風泵、ATP遠端監視系統等問題,並導致事故發生,顯有違約情事,遂依約求償顧客傷亡、列車編組、其他設備營業損失共6.1億餘元。

北院今開庭,不僅住友商事到庭,列車製造商也委任律師參與訴訟。製造商律師表示,從臺鐵長期營運模式來看,從來沒有善加使用ATP遠端監控系統,且臺鐵的系統基地臺設計就有許多問題,系統會發出過多告警訊息,使調度員無法判斷是否與ATP有關,就算遠端監控正常連線,調度員恐怕也會忽視不處理,因此與事故無因果關係。

製造商律師並指,主風泵瑕疵則是臺鐵局單方面認爲的缺失,且行車前就已知悉故障,卻未依內部規定檢修,反而執意投入營運;此外,司機若發現主風泵異常,應將BOUN開關重置,司機卻還加速行進,事故其實是違規超速直接導致。

製造商律師說,「世曦工程」的鑑定報告非常偏頗,內容工程技術幾乎無關,也非該公司專業,引述行政院倉促公佈的調查報告,也是斷章取義,是基於不完整事實武斷作出的結論,且報告未署名,不知鑑定人的專業背景爲何。近期運安會的完整調查報告將出爐,取得後與行政院報告相互參照,以此作爲證據,才較貼近事實。

庭末,法官諭知12月1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