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拿起」手機罰1千!放在手機架使用是否違法...交警給答案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許多駕駛人會趁停等紅燈塞車時,利用空檔滑手機,若有不慎恐將發生交通事故,也因此警方對此動作嚴格執法,無論是汽、機車駕駛,只要行駛於道路上「手持」手機,就會予以重罰。有民衆產生疑問,那機車族將手機置放於「手機架」使用,是否違法?對此,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現行法規規範「手持」開罰,使用手機架則尚無法可罰。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現行法規僅規範「手持」開罰,使用手機架尚無法可罰。(圖/資料照片/記者季相儒攝)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爲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元罰緩。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進一步指出,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包括停等紅燈或是待轉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爲者,皆屬違規行爲,交通大隊強調,只要駕駛期間「手持」手機,不論接觸時間長短,即使只拿起瞄一眼,都是違法。

不過上述法令,僅針對駕駛人「手持」手機開罰,若駕駛人將手機固定於手機架上使用,目前是無法源依據可開罰;交通大隊說,就算如此,駕駛人利用手機架將手機固定使用,仍會造成分神、不專心影響行車安全,若警方在路上看見不妥的使用行爲,會進行善意勸導,警政署建議交通部修法。

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也提到,只要駕駛人將汽、機車臨停在適當地點,將車輛處於靜止且安全的狀態,就算人還在車內沒有熄火,在此情況使用手機則不算違規。

·髮絲滑順輕盈

【更多新聞

臺中全航客運攔腰撞休旅車 擋風玻璃碎裂4人受傷送醫

快訊/禮拜三別撲空...臺中總站夜市沒被覈准業者:本週暫停業

紅衣男吃罰單嗆警「阿斯巴拉」遭噴辣椒水壓制 上網討拍又被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