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牌照稅4/1正式開繳 遲交、忘交小心會被政府加收錢

車友們注意囉,汽車牌照稅將於4/1正式開繳,倘若逾期未依規定繳納費用的話,還會被政府額外加徵滯納金。(圖/資料照)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汽車牌照稅將於4/1正式開繳,各位車友近期不妨檢查一下信箱,是否有收到公路總局所寄出的牌照稅繳納通知;倘若沒有準時在期限內繳納,不僅得被政府「多收錢」,超過30天還會被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喔!

▲該繳多少錢?不妨可參考上述由公路總局所公告的牌照稅稅率。(圖/翻攝自公路總局)

依據現行法條規定,只要使用公共水路道路之交通工具,無論公用私用亦或是軍用,除了得依照其他相關法律領取證照之外,並繳納規費外;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請領使用牌照並繳納使用牌照稅。

同時依車輛用途不同(自用小客車貨車營業用小客車/貨車),兩者在繳交次數上也有不同;一般來說,自用車輛每年僅需於4月繳交一次牌照稅;而營業車輛則每年徵收兩次(4月及10月)。

▲二輪機車族只要愛車排氣量超過150c.c,也必須繳納自新臺幣800元起跳的牌照稅。(圖/翻攝自公路總局)

值得注意的是,牌照稅繳納期限爲4/1至4/30,車主僅需帶着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是便利商店繳納,或是透過轉帳、信用卡或是晶片金融卡就可進行繳交。

倘若逾期未繳,每超過2天,財政部便會依滯納金額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直至屆滿30日止。而超過30日之後,則會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所以老話一句:「使用者付費」,該繳的錢還是乖乖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