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離家出走1年半多個兒子 見夫氣到發綠還掰「喝醉遭撿屍」

胡女丈夫經常發生爭吵,最後乾脆帶着行李負氣離家出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胡姓女子莊姓丈夫婚後感情不睦,2014年9月就離家出走,並在隔年3月與不知名男子發生性關係結果一發「中獎」懷孕,最後在2016年1月生下孩子。莊男直到小孩出生才驚覺自己遭戴綠帽,氣得求償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對於丈夫指控外遇,胡女起初接受檢方詢問時聲稱,她是在卡拉OK店裡喝醉了,遭不認識的人性侵纔會懷孕,想要墮胎醫生卻要求要配偶同意,由於當時她是因爲負氣離家出走,所以纔沒有返家向丈夫尋求協助,不得已纔將孩子生下。

▲胡女在離家期間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爲,還懷孕生下兒子

然而,胡女後來出庭改口承認,夫妻倆原本婚後感情融洽,近幾年才頻繁發生爭吵,後來自己一氣之下離家出走,2015年3月那次的性行爲其實是合意與他人發生,「我對與他人通姦生子一事沒有意見,只是丈夫一下求償50萬元,我實在無力賠償。」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胡女認了當初的性侵一事只是爲了卸責的辯解,她明知自己婚姻關係存續中,仍與其他男性發生性性爲甚至懷孕產子,確實侵害到丈夫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由於刑事部分已經依通姦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則裁定應賠償丈夫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