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動全面節水/行政院修法:器材有節水標章才準賣

行政院修法,未來器材節水標章才準賣。(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16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啓動全面節水!發言人孫立羣會後轉述,院長治國表示,修法的精神是希望從用水習慣調整民生用水,器材方面也要達到節水標準,不符合的就不能販售,「現在要修法強制。」將來對於已安裝於居家公共設施商業大樓中的老舊耗水器材,也會思考其汰換機制的推動方法

經濟部表示,目前國人每人每日用水量已由85年的291公升降至102年的268公升,雖有一定成效,但其中家庭人平均用水量約173公升,如換裝省水器材則可降至158公升,接近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水準,爲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因此擬具草案。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補充解釋,經濟部一直在推動省水標章,目前有節水標章的馬桶市佔率86%,洗衣機72.5%,未來草案送到立法院通過後,希望儘快通過後就實施。

草案規定法人團體個人國內銷售或裝設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用水設備衛生設備等新產品,應具節水標章,違反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