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和補習班家長摩鐵戰2小時 夫綠到憂鬱症:爬山爬到牀上?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羅姓男子發現經營美語補習班妻子阿娟(化名)與賴姓家長搞曖昧,還經常相約爬山出遊,沒想到就這樣爬山爬到牀上去,讓他心情沮喪到吃不下飯,就算離婚了也沒有好轉,就醫後確診罹患憂鬱症,於是決定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賴男兒子就在阿娟經營的美語補習班上課,兩人時常有接觸互動的機會。(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羅男指控,他與阿娟在1997年3月結婚並於2014年7月離婚,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他發現妻子與同樣曾擔任某國小家長會長的賴男互動密切,對方的兒子還在妻子經營的美語補習班上課,兩家人因此熟識起來,他們兩人也從2014年起開始經常相約出遊、爬山,舉止和言語都很曖昧,他也曾提出心中的疑惑,當時妻子僅回答「那是在聊學校家長會的問題」。

讓羅男心碎的是,他發現妻子不但在賴男車上多次接吻、擁抱,還曾一起在臺中市摩鐵共處2小時20分鐘左右,多次勸阻都沒有效,這才決定離婚;原本以爲這樣終於可以解脫了,沒想到妻子在離婚之後馬上變本加厲,公然和對方一起進出摩鐵,讓他心情十分沮喪,甚至一整天都吃不下飯,就醫診斷才確定罹患精神官能性憂鬱症以及失眠等病症,目前必須倚靠藥物控制,心灰意冷之下決定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羅男與阿娟在婚外情露餡後離婚。

不過,賴男的朱姓妻子出庭證稱,她在2014年1月就曾聽到羅男打電話來罵人,要求丈夫「不要再跟阿娟走太近或是去爬山」、「你爬山爬到牀上去」。臺中地院法官調查發現,羅男在2014年3月也曾質問妻子,「什麼叫好聚好散,這個家庭是他(賴男)破壞的」、「妳跟他私奔還搞不清楚狀況」、「妳以爲我怕他,我跟妳講啦,我明天就去找他太太說清楚」,之後也真的打電話向朱女告知此事。

法官認爲,從種種證據看來,羅男最晚應該是在2014年2月確定妻子外遇,卻一直拖到2017年5月才提告求償,早就已經超過《民法規定的2年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因此駁回他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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