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3月2日調高智擎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將在110年3月2日調智擎期貨契約(PC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是因智擎(4162)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10年2月25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爲110年2月26日至110年3月1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智擎期貨契約(PC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0年3月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0年3月12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的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