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豁免條款出爐 元大S&P原油正2免下市要符合2條件

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16)日公佈期貨信託基金清算的「豁免條款」,只要符合2個條件,即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豁免清算,這項規定適用到9月30日。

金管會修正期貨信託基金清算標準規定,明定最近30個營業日的基金平均單位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一定比率須終止契約進行清算,並增訂豁免規定,也就是基金若因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變化,導致基金淨值資產價值發生重大波動須報金管會覈准在一定期間不受前揭規定限制。

受到疫情影響全球金融市場劇烈震盪,使得基金淨資產價值異常波動,金管會考量金融市場發展情勢及投資權益保護,已同意期貨公會建議的暫時性豁免規定。

這項暫時性豁免規定有2個條件,首先是申請日前一日基金單位淨資產價值高於0.5元;其次爲基金單位淨資產價值最近100個營業日(不含當日)曾發生6日或30日單位淨資產價值變動率超過其過去3年變動率2.33倍標準差

金管會證期副局長張振山表示,若是受到疫情影響,理由相當明確,期貨信託基金符合上述2個條件,可向金管會申請豁免清算,適用到9月30日。

至於何時要公告投資人,張振山指出,申請當日就須公告,且經過金管會覈准者也須對外公告。

爲利投資人瞭解期貨信託基金的淨值波動情形,證期局表示,各期貨信託事業在今年9月30日前應在公司網站揭示所管期貨信託基金最近營業日的6日及30日淨值變動率等資料,投資人可至公司網站了解相關資訊,以做適當的投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