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抵稅 明年1月8日生效

▲未來民衆只要報廢或出口中古車,購買新車可享抵稅優惠。(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財政部30日表示,汽機汰舊換新方案預計在明(2016)年1月8日生效,換句話說,只要是今年7月8日到2021年7月7日之間購買新車的民衆,在生效日起算5年內報廢或出口舊車,都可有5萬元抵稅優惠。

根據立法院所通過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凡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車主在舊車報廢出口前、後的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而機車部分則是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排氣量爲150 C.C以下的中古機車,同樣在舊車報廢出口前、後的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動作,每輛新車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

此外,汰舊換新方案不必限定本人換車才適用,除配偶外,只要是同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如父子祖孫兄弟等)皆可共享優惠,換句話說,若兒子將舊車賣掉,同戶籍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買新車也可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