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提釋憲聲請 竟是爲了一次吵架

資深同運人士祁家威爭取同性婚姻多年,但起因竟是因爲與伴侶的一次吵架。(本報資料照片)

大法官會議今(24)日針對同性婚姻做出748號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也是挺同團體的一大勝利。釋憲聲請人祁家威功不可沒,不過,祁家威會展開爭取同婚的抗爭,起因竟是與另一半的一次吵架。

祁家威爭取同婚已經超過30年,自1986年開始公開要求政府承認同性伴侶的結婚權,還因此被視爲政治犯,在監牢裡關了5個多月,之後也向內政部要求同志婚姻合法、向司法院提起訴願。

但根據媒體報導,祁家威會踏上爭取同婚之路,起因是某次與伴侶吵架,吵着要離婚,結果對方說「那你得先證明我們有結婚」,讓祁家威想證明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從此走上爭取同婚之路。

不過祁家威也說過,未來如果通過同婚,他也不會和另一半登記結婚,因爲他不是爲自己爭取權益,而是爲有需要的人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