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考量近期波動大 這9檔契約維持春節保證金收取標準

▲期交所公佈9檔契約保證金維持春節收取標準。(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 /臺北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今(17)日指出,因應110年春節假期休市,期交所於春節期間實施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爲受益憑證股票類契約保證金措施,並於開紅盤日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各契約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表示,鑑於近期國際股市波動較大,爲強化交易人保證金風險承受能力市場運作安全,期交所於110年2月17日公告臺股期貨契約(TX)、小型臺指期貨契約(MTX)、電子期貨契約(TE)、臺灣50期貨契約(T5F)、臺灣永續期貨契約(E4F)、元大臺灣50ETF期貨契約(NYF)、臺指選擇權契約(TXO)、電子選擇權契約(TEO)、元大臺灣50ETF選擇權契約(NYO) 9檔契約適用之保證金金額,維持原春節保證金收取標準,不予回調。

另外,期交所提醒,除上列9檔契約,其餘春節假期前公告調高包括金融期貨契約(TF)等11檔股價指數類契約、歐元兌美元期貨契約(XEF)等8檔匯率類契約、臺幣黃金期貨契約(TGF)等4檔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爲富邦上證ETF期貨(OAF)等15檔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恢復爲調整前2月4日的保證金,並自110年2月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