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情懷孕留183元放生兒3天 絕望夫法院前斧頭斬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省南京市蔣姓男子懷疑程姓妻子和別人偷情懷孕,拿走40幾萬人民幣(約183萬臺幣)纔要求離婚,憤而買了一把斧頭準備在出庭前砍斷對方一條手臂當作教訓結果卻失手將人斬首致死。雖然蔣男兒子出庭替父親求情,鄰居們也連署希望輕判,但法官認爲,他只差一腳就要踏入法院大門,卻選擇用錯誤方式解決問題,最後仍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蔣男當街用斧頭劈死妻子。(圖/翻攝自揚子晚報

根據大陸《揚子晚報》報導,蔣男供稱,多年來他在外地、甚至是國外工作,賺了40多萬人民幣,去年5月1日卻收到程姓妻子傳訊息告知懷孕了,他確定孩子不是自己的,雙方因此發生爭吵;3天后他趕回家中,被獨自留下的兒子說「媽媽去做墮胎手術了」,而家中值錢的東西通通不見,也就是說,這幾天兒子都是靠着僅存的40多元人民幣(約183元臺幣),自己吃飯、上學

蔣男雖然生氣,但還是擔心妻子會出事,於是跑到報出所報案,沒想到過沒多久就收到訴請離婚的法院傳票,他一氣之下就到附近的五金行買了一把斧頭,準備在同年6月6日開庭時砍掉對方一條手臂泄憤;當天早上7點多他提早到法院前埋伏,一見到妻子就衝上前一陣狂斬,直到人頭部血肉模糊、倒地不起纔將斧頭往地上一扔,對着趕來的警員說,「我曉得跑不掉,我不跑,我把我老婆砍了!」

▲蔣男原本只想砍斷妻子一條手臂報復。(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程女頸部當場遭斬斷,身首異處慘死,但兒子出庭時仍替父親求情,「媽媽花的都是爸爸賺的錢,爸爸賺多少她就要多少,還經常打我,不給我東西吃,就連爸爸給我的400元(約1832元臺幣)零用錢也沒收。」鄰居們也證稱,蔣男脾氣很好,人也老實,反倒是程女長得漂亮,大家都知道她在外面有很多男人,希望法官能從輕處罰。

對此,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爲,蔣男與程女只差一步就踏入法院,他卻選擇用最錯誤的方式解決問題,但考量到他主觀上沒有殺人犯意,且犯後自首又是初犯,兒子、鄰居也連署求情,獲得被害人部分親屬諒解依法可酌情減刑,日前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版權聲明:圖片爲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