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閒聊「爽弄492次」秀裸乳照!綠帽夫驚見男雕氣炸 竟提告失敗

人妻用LINE跟其他男人傳訊,稱兩人「已經幹492次」。(圖/記者李佳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傳「乳房裸照」給其他男人,而對方也回傳了一張「雕照」等不堪入目的下體照,更令人心碎的是,兩人傳訊內容指出「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我是不是你幹過最多次的女人?」等言論,人夫怒向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檢察官認爲沒有通姦證據而不起訴;人夫不服聲請再議,高檢仍認爲缺乏直接證據,予以駁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人夫與40歲王姓妻子結婚20多年,因感情轉變暫時分居,兩人保有婚姻身分,只是希望能給彼此一些私人空間,說不定未來還能重修舊好。但兩人分居後卻越來越沒有彼此的情感,人夫指控,去年3月在妻子的手機通訊LINE內,發現她與一名曾姓男子對話內容。

妻子向曾男傳訊時詢問:「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我是不是你幹過最多次的女人?」曾男回:「絕對是,也是最爽的!跟你打炮超爽,想到懶覺就勃起。我擔心身體狀況較差時,希望讓妳滿足,纔會藉助藥物。」

此外,人夫還發現妻子傳了一張沒有露臉的乳房裸照傳給曾男,對方也回了一張沒有露臉的「雕照」,還發現妻子有親吻對方臉頰的貼臉合照、兩人出國去菲律賓度假的系列照片,他認爲妻子早就離他遠去,因此怒告兩人妨害家庭。

面對指控,妻子全部皆否認,指LINE上所言都是嘴炮亂聊,兩人根本沒有發生關係;而曾男也表示那是因爲兩人「聊開了」所以超過了言論尺度,但那只是互相開玩笑。

檢察官調查,兩人的對話內容雖然相當露骨肉麻,內容也極度具有挑逗的意味在,但難以確認是否有發生過性關係,也不知何時何地,這些對話僅能證明兩人的關係相當親密,但難以判定是否有妨害家庭的事由,因此處分不起訴。

人夫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他認爲,兩人甚至透過LINE傳閱裸露胸部照片與露雕照,已經足以證明是妨害家庭。不過高檢署認爲,單憑這些照片無法確定就是兩人各自的裸照,就算是,也沒有「性器接合」的性愛照片或影片,因此無法證明兩人涉犯妨害家庭罪,因此駁回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