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釋職缺 6月僱用身障人數增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委會職訓局公告全國僱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最新未足額名單,6月私部門未足額進用人數最多的前3名企業雖然仍爲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相較5月份,不足進用身障者人數皆有減少,僅南茂不變。

而在公立單位未足額進用35家中,86%不足額進用1人,未足額前3名分別爲國家安全局不足進用9人、立法院不足進用3人、國防部軍備中山科學研究院系統制造中心不足進用2人,經瞭解,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系統制造中心6月份尚未找到適當人選,7月份已足額進用。

截至102年6月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而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總數1萬5,770家,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1,547人,實際進用達7萬0,410人,已超額進用1萬8,863人。未足額進用單位1,508家,佔應進用家數9.56%,其中公立單位35家,私立單位1,473家,佔未足額家數97.7%仍爲大宗。

102年6月與上個月比較,全國義務單位減少17家;在未足額家數上,公部門減少18家,私部門減少13家。不足額進用單位合計不足額進用2,356人,與102年5月相較減少103人,包括公部門不足額減少51人,私部門不足額減少52人。

若依未達法定進用機關(構)數逾100家之縣市分佈情形排序來看,依序臺北市695家、新北市195家、桃園縣147家、臺中市104家,臺北市較前月份減少16家、新北市無增減、桃園縣增加2家、臺中市減少4家。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