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年內被檢查指導上百次 優化營商環境要把“無事不擾”落到實處 | 我有一評

來源:封面新聞

□賴芳傑

企業自述“一年內被執法檢查超200次”事件,終於等來了迴應。4月16日,針對有網友反映蕪湖市繁昌區某企業疑似被“過度執法”問題,蕪湖市調查專班成員、市政府(市營商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經比對數據信息和統計彙總:2023年,蕪湖市直相關單位和繁昌區對該企業開展檢查、走訪活動共計65次。其中,執法檢查26次,內容涉及生產安全、環境保護、違法建設等,涵蓋交通、生態、水務、應急等領域事項。此外,有關單位,開展了安全環保等工作指導25次、宣傳走訪9次、助企紓困走訪5次,共計39次。

這個迴應一出,網友更加譁然。各種名頭的檢查和指導,累計104次,平均3天就得來一撥人。多頭執法、重複檢查、監管碎片化,正困擾着企業。如此折騰,企業還能專心生產嗎?困境真的能得到“紓解”嗎?而對於當地各部門對該企業的頻繁“造訪”,官方通報中並未對此定性,只是稱,“下一步,工作專班將對執法檢查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全面調查,依法依規處理”。這個亂象,是從上到下的執法檢查考覈壓力所致,還是執法檢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所致,需要對症下藥。

耐人尋味的是,在同一場發佈會上,蕪湖市發佈,今年在營商環境上,將有152項具體提升舉措,要讓好的營商環境成爲蕪湖的金字招牌。事實看來,上述事件對該市營商環境的破壞力,對這個美好願景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畢竟,營商環境好不好,不是政府說了算,而是企業以直接感知來投票的。

理想的營商環境,應該是企業能有求必應,政府能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是企業的需求和困難,政府和企業專班能快速響應和反饋,最新的政策和服務,能無縫對接,反饋的渠道要暢通方便。無事不擾,則是政府要守住本位、不越位,堅持“最小必要原則”,爲企業創造安心發展的空間。而無事不擾,並不是不聞不問,更不是有事不管。以蕪湖企業爲例,生產安全、違法建設等必要檢查當然應該查,但是能不能科學地“合併同類項”,組織聯合檢查,把全年26次檢查精簡到個位數?9次宣傳走訪,能不能優化到線上同步宣傳,以遠程指導的方式,給企業留點空間?我們注意到,在一些省份,因爲企業反映檢查過多過頻,專門上線了涉企活動統籌檢測平臺。需要到企業調研、執法檢查等,都需要到平臺上登記、備案。這樣的操作,雖然政府“麻煩”了點,但企業會感到更舒心、更便利。

打造市場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政府要多從服務的角度,爲企業考慮。把“無事不擾”落到實處,拒絕“破壞性”執法,從企業獲得感和感受度出發,採取務實有效的舉措,才能真正地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