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40萬卡債還要去大陸工作 夫假離婚10年反悔妻打槍

黃男聲稱,是因爲40幾萬的卡債加上工作調派問題纔會先跟妻子假離婚。(示意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揹着40幾萬元的卡債,讓廖姓前妻擔心到失眠,於是決定「假離婚」,10年後他反悔想再續前緣卻慘被打槍。

黃男表示,10年前他因公司職務需要前往大陸工作,當時還揹有40幾萬的卡債,廖姓前妻因此擔心到難以入眠,爲了讓妻子放心他纔會辦理「假離婚」,並於2006年8月1日簽訂離婚協議書,不過,當時擔任見證人廖母及廖姓胞妹都是事後補簽名,因此該份離婚協議應當無效。

對於丈夫「假離婚」主張廖女全盤否認。而廖母等2見證人則提到,離婚協議書是女兒女婿寫好再來找她蓋章,「他們都有親口說是因爲不合要離婚,我不知道是不是爲了解決財務問題纔會假離婚。廖女的妹妹也指稱,大姊當時說是黃男有外遇夫妻倆經常因此吵架纔會決定離婚。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廖女的母親及胞妹的證詞一致,雖然雙方籤立離婚協議書時見證人都未在場,但事後補籤都知道雙方有離婚的意思,且並不曉得是否真的是因爲卡債先假離婚,且離婚判決也已在2006年9月確定,因此駁回黃男的請求,但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