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涉性騷 突增千萬不明存款

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浮報加班費言語騷擾女下屬,轉任律師後,又遭檢舉法官任內疑收賄,陳辯稱有放款、幫人買名錶甚至是母喪白包,但士林地檢署認爲陳6年內有1537多萬元不明收入,還詐領加班費6136元,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刑法詐欺罪將他起訴。

陳梅欽1995年擔任澎湖地院法官,2000年至2018年8月間,擔任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任職法官期間,曾因浮報加班費、不當感情交往,還有以「露事業線」等言語性騷擾兩名女下屬,經監察院彈劾,2019年6月經當時的「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他早在彈劾前就請辭轉任律師。

檢廉接獲檢舉,指陳2012年至2018年間,有多達178筆不明款項、共1537萬200元陸續存進帳戶,,疑涉收賄。陳在偵查時辯稱,這些錢有的是幫朋友刷卡買表,因爲他是LV會員有折扣,另也向數名朋友放款賺利息,其他包括投資股票母親喪事白包、不動產租金、買酒生意獲利等,沒有來路不明。

士檢日前偵結,認爲陳每次匯款都是數萬元小額存入,不合常情,且2015、2016年不明財產高達404萬、630萬,都超出他平均年薪約160萬和租金收入總和,認定6年有1537萬多元不明所得,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另任法官時詐領加班費6136元,還觸犯詐欺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