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處長涉貪收10萬球券喬建案 建管處將展開內部調查

臺北地檢署漏夜偵辦揚升建設涉賄案。(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建管副處長黃舜銘遭檢舉在發放拆除地上物執照時,收取揚升建設公司10餘萬元的高爾夫球券,檢調6日發動搜索約談,於7日凌晨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諭令揚升董座許憲宗以100萬元交保,黃舜銘同樣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諭令70萬元交保候傳。建管處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並將針對本案辦理過程進行內部調查釐清有無公務員涉及違失責任

此案起因於揚升建設一處位於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建地,因爲地上的建物所有權人與地主不同人,揚升若要整地依法必須取得建物所有權人的同意纔可動工;然揚升雖然取得土地,但一直未找到地上建物的所有權人。

檢調查出,揚升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加速整地進而推出建案,前年中旬透過關係找上時任臺北市政府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商請開巧門以便不用找到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就可以取得拆除執照進行整地。揚升還拿出自家「揚升高爾夫球場」市價高達10餘萬元的球券給黃舜銘,做爲謝禮

對此,建管處透過新聞稿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於107年3月6日上午,向臺北市建管處調閱本市中正區中山北路1段24號之建築物拆除相關資料,並約詢該處部分同仁,建管處除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務求釐清案情、勿枉勿縱外,另將針對本案辦理過程進行內部調查,釐清有無公務員涉及違失責任。

黃舜銘於今年初屆齡退休後,遭人檢舉疑似收取揚升建設的好處,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接獲檢舉後,報請臺北地檢署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謝雨青指揮偵辦,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於6日上午發動搜索,前往揚升建設公司、黃舜銘、許憲宗等人住處執行搜索。

另外,也前往臺北市政府建管處調取資料,同時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將黃、許2人約談到案,再以證人身分約談8人到案,以釐清高球券與核發拆除執照是否有對價關係或是有無違反法令情事

經檢察官復訊4個多小時後,揚升建設董事長許憲宗被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諭令100萬元交保;許在交保後由家人攙扶下離開北檢,此時正巧遇到被調查官移送進來的黃舜銘,2人沒有打招呼。而面對記者提問「除了球券以外,還有收受其他好處嗎?」、「爲什麼要收受禮券?」、「覺得自己是不是被冤枉的」,黃始終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