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官員王專吉酒駕撞死大學生兄妹 判刑8年半定讞

王專吉不是首次撞死人,曾被判5個月。(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務局臺東管處成功站主任王專吉酒後駕車,撞死就讀大三及大二的吳昕穎吳彧嫺兄妹,因肇事逃逸且未和家屬達成和解,臺東地方法院依酒駕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7年、肇事逃逸判1年10月,合併執行8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去年(2013)6月15日清晨,王專吉開車由臺東縣議會方向臺東市區前進,因爲蛇行而被巡邏員警注意,在他經過開封橋時示意停車,沒想到他卻加速離開,在2線道的臺東市開封橋撞上一對騎機車男女,機車被卡在王的自小客車下。

當時目擊者透露,車禍發生後,機車被拖行時地上還劃出強烈火花警方調查,被撞的男女是就讀大學的兄妹,24歲的哥哥吳昕穎頭顱破裂當場死亡,22歲的妹妹吳彧嫺身受重傷,經花蓮慈濟醫院搶救後仍不治。

▲臺東吳家兄妹感情好,相約談未來,竟遭王專吉酒駕撞死。(圖/照片翻拍)

臺東地檢署和臺東地方法院調查,王專吉坦承酒後肇事、否認肇事逃逸,供稱感覺車子撞到異物,隨即在附近停車,等到警車趕到後,他就告知好像撞到機車。處理員警指出,在未發覺車禍時,王專吉主動自首,並帶他到車禍現場

法院審理認爲,王專吉符合自首條件,但他是在「預期警方和路人遲早會發現」的心理下自首,並非真心悔過,且自首無助於挽回吳昕穎、吳彧嫺的生命,另一方面,他是爲了逃避攔檢而在市區高速行駛,以致肇事奪人性命,不應該減刑;此外,雖然王專吉多次想要和解,但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於死判刑7年,肇事逃逸判刑1年10個月,合併執行8年6個月。今年10月高等法院維持臺東地院原判,王專吉上訴到最高法院日前也被駁回,判刑定讞。

吳家兄妹的父親吳旺洲認爲,酒駕肇事致死最高只能判10年,但對他來說失去子女是兩條人命,而也只能接受法律上的盲點;王專吉則表示接受法院判決,等待入監服刑,他的財產已被法院查封,民事賠償部分則看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