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11萬停車費照領車 市府祭新規

臺中市議員李天生(中)6日質詢指出,臺中市路邊停車費欠費累計已突破2億元,質疑交通局催討不力。(陳淑娥攝)

開車出門最怕一位難求,臺中市府建置不少停車位,但市議員李天生6日指出,臺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累計突破2億元,質疑交通局無力催討;更扯的是,有人欠費達11萬元,未繳清竟能將扣車領走。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正展開修法,未來須繳清後才能領車。

李天生昨天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停車費欠繳費用,從2017年前累積金額爲1.4億餘元,至2023年底已達2.2億餘元,由於停車費收費不高,交通局也提供「線上繳費」等多項便民服務,爲何還有如此高額欠費?質疑催討不力,他要求交通局針對欠繳車輛進行通報強制拖吊,以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問題。

李天生說,更離譜的是,欠繳停車費排名第1名的金額約11萬9000多元,車主竟然只要繳交1張20元的停車費,不用全部繳清,就可從拖吊場將扣車領回,剩下的欠款市府還得辦理催繳或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相當不合理,要求市府正視解決。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長盧佳佳表示,執行強制拖吊後,依現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車主只要繳交1張停車罰單即可領車。葉昭甫指出,目前已提送修改《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未來民衆因積欠停車費而有依法拖吊情況,須將積欠的停車費全部繳清後,纔可以領車。

交通局說明,臺中市停車費到繳率約爲99%,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佔收入比約0.93%;爲持續積極追繳欠費車輛,除停車費催繳作業外,針對大額欠費車輛也註記匯入開單員PDA並優先通報拖吊,並對車主採取行政強制執行,以維護政府債權。

據交通局統計,近5年內積欠停車費及工本費前5大車主金額,依序爲蔡姓民衆11萬9035元、張姓民衆11萬685元、徐姓民衆9萬9509元、劉姓民衆8萬8015元及趙姓民衆8萬5860元,5案均已函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且核發憑證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