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千金人人愛

老侯

大家刻板印象不同:日本人其實沒錢。

我周遭的日本朋友,十有九個都說自己「沒錢」,剛開始認爲他們也像我們一樣謙虛,後來才逐漸發現,這都是實情。

去年,日本人的平均收入爲4萬5千美元,帳面上看來,是亞洲第一,那是長久以來日圓升值的結果。4萬5千美元,以2011年的匯率換算,約350萬日圓,真的追究起來,這樣的收入在東京,只能是勉強維生。要過「日劇」裡頭那些不食人間煙火浪漫生活想都別想。所以日劇會紅,日本人愛看,我們也愛看,因爲脫離實際太遠,所以看看電視劇,有助白日夢做得順暢。

還有個統計數字,很能說明日本人的「沒錢」。去年富比士雜誌的世界富豪排行,前十名沒日本人,前五十名也沒日本人,直到第八十八名,纔有一個賣衣服的UNI QLO柳井正上了榜。世界一百名富豪,香港都擠進了五人,還個個都排在柳井正之前。

所以,有個日本朋友曾經對我說過,日本人精於作東西華人長於賺錢,看來假不了。最近媒體報導郭臺銘要砸290億在日本成立研發中心。研發中心爲何不在人事成本較低的臺灣設立,而要設在日本?真正的動機,沒人報導,我猜,郭董可能早就心裡有數:同樣的錢砸下去,可以指望日本人做出個啥來,但指望不了華人做出什麼。華人有點本事的,都想創業當老闆

有看倌說:「老侯,你左一句日本人沒錢,右一句日本人沒錢,但人家的平均年收排名亞洲第一,這又怎麼說?」

根據我自己的觀察,日本社會沒有華人社會那麼大的貧富差距,鶴立雞羣的富人沒那麼多,是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日本男人收入高,日本女人收入低(或沒收入),也不能忽略。日本社會,至今還有爲數衆多的女性,一旦結了婚,就走入家庭,純粹靠丈夫一人的收入來養活一家。

喜歡日本女孩的網上諸君不少。日本女孩確實可愛,但考慮到日本女人普遍收入不高、甚至沒收入,諸君若愛上日本女孩,先掟量一下自己口袋爲佳。

對象的收入不高,諸君要事前打好算盤;那麼,對象的收入若是不錯,甚至是富家千金,是否就是良緣天定,毫無問題?Ettoday上,已有一位Anita小姐,熱心爲文,引領大家一窺富豪家庭堂奧,我想,我也可以分享一點親身體驗,談談平民(貧民)如我,是如何和富家千金打交道,打得連滾帶爬,逃之夭夭。

當年我在日本留學時期,因緣巧合,認識了一個出身川崎市的日本女孩,正惠。事後我才得知:正惠來自地主家庭,家裡光是房租就是普通受薪階級的好幾倍收入。日本年輕人,踏入社會就搬出來自己租房子住的居多,正惠一踏入社會,父母親就爲她在橫濱買好房子。所以我和她對話,連動詞都用得天差地遠。「租、借、還」是我的動詞,「買、賣、扔」是她的用語

女孩嫁進豪門,藉此大富大貴,在日語稱爲「乘玉輿(玉の輿に乗る)」;反過來,男人若藉着女方的裙帶關係,飛上枝頭,則稱爲「逆玉」。我年輕氣盛時,想都不曾想過自己會和「逆玉」沾上邊。更精確地說,在知道正惠家裡富貴之後,年輕的我還有點「見大人、則藐之」的神氣活現勁,不想讓有錢的女友看扁了。這次她要是出了約會的錢,下回我就一定會出;這回她要是付了吃飯的錢,下回我也一定要付。話說一般年輕情侶,約會光是吃吃喝喝還不至於把人給搞窮。但和正惠這樣的女孩就不同了。高級懷石料理、法國餐館,就不知吃了幾趟,您想,女孩子豪爽請你吃一趟高級餐館,你好意思下回就請她吃盤炒飯嗎?於是乎,她投桃,我就報李,報到最後,她只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優しい臺灣人彼氏(體貼的臺灣男友)」,我則是揹着她捨身割肉,割出一屁股債。

我自知長久打腫臉充胖子也不是辦法,明示、暗示過自己出身普通人家,自身荷包實在不允許和她長久消耗下去,她口稱諾諾,好意地配合我的經濟狀況,只要求在兩人「紀念日」時吃頓浪漫晚餐即可。看倌們,你道這問題解決了吧?不,沒解決。女孩子們愛和男友過一些「兩人特有的紀念日」,算是人情之常,而有錢女孩的紀念日尤其多:「初次認識紀念日」、「告白紀念日」、「初吻紀念日」、「初次○○紀念日」....,更要命的事:這些紀念日全都不是週年紀念,而是按月紀念。我畢業後開始工作,偏偏正惠有家裡供養,不需要怎麼做事,可以把全副心思拿來「對付我」,想出一堆日子來紀念。紀念日上有氣氛的高級館子,不在話下,上了餐館還得「交換禮品」。你忘了紀念日,就是心中沒有她;你忘了送禮,更是沒把她放在心上。她一出手,就是GUCCI的錢包、IWC的手錶,這逼得我、當年這個初出茅廬的年輕小夥子也得比照辦理。女孩子心思細,送你的東西,你沒穿戴在身上,她會一眼看穿,記你大過一次。說難聽點:你偷偷拿她的禮物去變賣都不可能!

我對正惠而言,不是第一個男友,但卻是第一個窮男友。他以前交往的對象,非富即貴,全是富二代、企業家,沒半個上班族。遇到我這個上班族男友後,富人窮人生活節奏的不同,立即突顯。她電話打給我時,說打就打,不管我是不是在上班時間。我後來才搞清楚,她以前的對象,全是自己開公司的小開,沒有人像我有四、五個老闆盯着,接私人電話當然不成問題。我就不同,接私人電話得察言觀色,不可能說接就接;晚上回到家,我累得半死,她則是以逸代勞,我非要把她的夜生活充實得多采多姿,她才肯罷休,搞得我兩生活節奏總是不合拍。不合拍之下,疑心暗鬼就來;疑心暗鬼一來,情海生波就無可避免,最終分手時,我穿戴一身名牌、揹負一屁股債,好好一個「日本文部省國費留學生」,就差沒把日本納稅人花在我身上的錢,全還給這位有錢的日本國民了。

我們身爲窮人、尤其是「窮男人」特有的苦衷,至今大概沒人說得清。何時翻身不知道,遇到地位顯貴的千金,又沒辦法放下男人的自尊,最終,只有自我解嘲地說:千金千金人人愛,但富貴於我如浮雲呀。

●作者老侯,碩畢,在日本謀生的臺灣上班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