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有新歡了!他怒押2人到山區凌虐 煙燙情敵眼皮

▲男不爽前女友結新歡,竟將兩人押至山區動用私刑。(意圖,與本文人事物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蔡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分手後和黃姓新歡交往,還把自己送她的機車黃男騎,氣得將黃押到山區,用香菸眼皮、甚至將人吊在半空中凌虐。日前法院審理後,判蔡男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8歲的蔡男與前女友王女交往數年、並育有1女,他懷疑女方在分手後隨即另結新歡,因此在4月時夥同陳、鍾姓友人將王女和黃男押到三峽白雞山動用私刑。

發了狠的蔡男當場要黃下跪,並夥同友人輪流熱熔膠老虎鉗空氣槍托毆打,還作勢要拿老虎鉗拔牙齒指甲、香菸燒燙黃的眼皮、將人吊在半空中凌虐;囂張的不只這樣,蔡男甚至打給黃的前僱主威脅「是否還要這名員工?」不然就要當場把黃的腳打斷,最後導致黃左眼燙傷,頭皮身體、雙膝多處有擦挫傷。

期間王女曾下車想阻止,讓蔡男更加不爽,竟強行拉扯她頭髮、踢臀,拿熱熔膠鞭打她小腿,造成王女有腦震盪、臀部、背部、左下肢左踝等多處瘀傷、擦傷。

另蔡男得知王女把他送的機車給黃男騎,黃男使用機車期間卻遭開罰單、發生擦撞事故,總須賠償約35000元,蔡男越想越生氣,憤而向黃勒索10萬元,並強押其到前工作處拿走1萬元後,才放黃男和王姓前女友走。

新北地檢署依強盜罪嫌將蔡男等人起訴,新北地院日前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蔡男2年徒刑,鍾男10月徒刑、陳男半年;另強盜罪嫌部分合議庭認爲蔡男主觀並無強盜意圖,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