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傳訊誘「想再讓你吃吃」 她連住3天趕不走慘了

人妻傳訊誘惑前夫「想再讓你吃吃」,賴住3天不走爆拉扯受傷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女子小如(化名)離婚後,傳訊誘惑彭姓前夫:「人家還想再讓你舒服…吃吃…」,又稱吃了安眠藥無法開車,需要借睡一晚,彭男拗不過只好答應,不料住了3天還不肯離開,小如因爲雙方發生拉扯,致全身多處挫傷,憤而告前夫對她毆打、推撞牆,不過法官發現,小如無法證明傷勢如何造成,加上彭男事發時已報警,最終因事證不足判彭男無罪。

沈女控訴,前夫答應讓她3天后,竟因自己不肯離開,對她毆打,造成她全身多處挫傷。但彭男反駁,表示他沒有動手打人,當時因前妻賴着不走,當天下午1時許打電話報警,前妻見狀上來搶他手機,他把前妻甩開就跌倒了,後來他要搭乘電梯離開,被前妻擋住,他就改走樓梯,此時前妻拉住他包包,後來就聽到她跌倒聲,自己沒有動手推她,後來因爲前妻還是不走,他又在晚上8點打電話第二次報警。

法官查看2人通訊紀錄發現,小如事發前曾Line彭男「讓我再抱抱你、再讓我親親你…好嗎」、「人家還想再讓你舒服…吃吃…」等,彭男回覆拒絕「你怎樣才肯回家呢」、「我一個人可以照顧好自己的、趕快開車回家」,小如後來謊騙吃安眠藥,才讓彭男答應入住家中。

此外,小如受傷當下沒有報警,也沒離開現場,反倒是彭男報警2次自保,加上沈女傷勢集中在兩腿膝蓋上下方,兩手肘上下方、後腰部、頭部後方上側,與跌倒、摔傷所致傷勢較爲相符,難以證明傷勢爲彭男所致,因此判彭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