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議員蘇志強賄選 判囚3年4月且當選無效定讞

圖爲蘇志強。(本報資料照)

桃園山地原住民選區議員蘇志強,3年前參選時,利用舉辦問政說明會時,交給李姓女子3萬元進行賄選,刑事部分,上個月蘇男遭判囚3年4月、褫奪公權2年定讞;民事部分,高院今判他當選無效確定。

檢方起訴,蘇是2018年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山地原住民之市議員候選人,與李女爲結拜姊弟蘇爲求能順利當選,在2018年10月29日於桃園市復興區一家餐廳內,利用舉辦桃園問政說明會時,交付以白色信封袋包裝3萬元現金的賄款給李女,請李進行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