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發不下 陳同佳來臺投案卡關

協助處理陳同佳投案事宜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陳至今未投案是因臺未發籤證。(美聯社

在臺殺害女友逃回香港嫌犯陳同佳,至今仍未來臺投案。據瞭解,被害人潘曉穎母親去年耶誕節前夕,曾寄給協助處理陳同佳投案事宜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粉紅色行李箱款式與潘被藏屍的同款,要求轉交陳。管16日表示,已收到行李箱,但陳至今未投案是因臺未發籤證。陸委會迴應,該案涉及臺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臺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纔有來臺入境問題

潘母希望陳「見箱如見人」,做個男子漢來臺投案。管說,已收到行李箱,也通知了陳。管說,過去2年一直希望陳能投案,對做過的事負責,也讓兩家人可以重新開始新生活,起初以爲最困難的部分是勸服陳同意來臺,不過「做夢都沒想過,是臺灣不願意給簽證。」

管表示十分明白潘母的心情,已用盡一切方法希望陳能儘早至臺灣投案,只是目前臺灣還未發出簽證,並透露陳現仍住在香港警方提供的安全屋,臺灣律師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表示陳願意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迴應,現只盼臺灣能以人道考慮,儘快發籤證。

陸委會迴應,已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迴應臺灣先前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並強調陳案涉及臺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須由雙方政府談好,纔有陳來臺入境、投案的問題。

命案至今滿3年,偵辦的士林地檢署表示,2018年間3度透過法務部轉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迴應,同年發佈通緝。去年10月,士檢收到陳的委任律師陳報狀,以及陳署名的委任狀,表達有意願來臺投案後,律師至今並未任何新消息檢方強調,陳是我國通緝犯,一旦入境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