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被告 世界豆漿大王判賠2千多萬

世界豆漿大王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50多年前由退休老兵李雲增和王俊傑共同創立,共同擁有店面產權,後來經營生變,王家退出經營,由李家繼續經營,李家每月支付35萬元租金給王家。

王家指控,李家及合夥人共16人所成立的世界豆漿大王,及之後成立的世界豆漿從2005年起沒有付租金,因此告上法院,向李等人索討其積欠的4年租金,及無權佔有店面的不當得利;李等人則對請求賠償的租金及不當得利計算金額有意見。

高院更一審認爲,李等16人無權佔有使用王的房地,應賠償48個月的租金,扣除200萬押金後,應給付王1480萬元,此外,李與已拆夥的股東們也各依其無權佔用的時間,各賠償不當得利127萬及172萬多元給王家,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