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會國會國際交流 立法院將增設國際事務處

立法院上午在院長游錫堃的主持下三讀通過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將增設國際事務處,並設置4個科,增加員額20人,預計下會期成立國際事務處,未來除有專職人員、專責機構,也可累積每一屆國會外交資料,以利國會對國際事務推動。

有鑑於近年各國國會議員造訪立法院人數與次數明顯增多,立法院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希望增設國際事務處,讓國會能更彈性協助拓展與各國的外交情誼,比照各國國會成立國際事務處,有其迫切需要。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日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表示,目前國會國際事務由秘書處負責,公關組約有8位成員,未來國際事務處成立後希望有20人,分爲國會交流科、國際合作科、國際傳播科、禮賓事務科,初估人事費用約3320萬元。其他業務費部分,應會維持2260萬元。

三讀條文明定,立法院設國際事務處,掌理事項包括國際交流事項、國際合作事項、參與國際活動事項,還有關於立委籌組或參與國際團體事項、國會外交獎章及榮典的辦理事項、外賓與僑民的接待及傳譯事項、國際新聞傳播及輿情蒐集運用事項,以及其他有關國際事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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